結婚時陪嫁5套房!婚後想「賣房看病」卻遭丈夫反對,她用一招「給自己鋪後路」丈夫後悔莫及
俗話說:「夫夫妻本是同林鳥,大難臨頭各自飛。」這句話雖然聽起來很殘酷,但畢竟我們的生活是現實的。在現在這個社會上,如果自己不夠強大,那麼誰都指望不上。因為人這一輩子,真正能靠得住的只有自己。
一輩子那麼長,誰還沒有一些糟糕的經歷。在婚姻中也是如此,你根本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到底哪個會先來到。當意外先到來了,丈夫首先緊張的卻不是自己,那自己又該如何是好?
方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。身患漸凍症的她,因為丈夫的行為內心也感到十分寒冷。方女士婚前就有5套房,她提出賣掉一套房子來治病,丈夫卻說要考慮女兒,不願意賣房。
為孩子著想沒有錯,但妻子的病情已經日漸嚴重,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多少時間了,做丈夫的這樣抉擇是否有失妥當。對於丈夫這樣的行為,方女士不得不為自己不多的將來做打算,她選擇了到公證處辦理「意定監護」,指定父母做她的監護人。
「意定監護」是個什麼意思呢,就是說,方女士可以用書面形式來確定自己的監護人,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以後照顧自己的生活、處理自己的財產。按照原本的法定監護順序,自己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是丈夫,接下來才是父母。
父母還有離自己而去的一天,而愛人才是能陪自己走剩下人生的人。要說方女士和丈夫也還算和睦,兩人是經家人介紹的,戀愛一年便結婚了,如今已經有了一個四歲的孩子。
面對重病,賣一套房子也不是多大的損失啊,況且還是人家女方的婚前財產。要說給孩子留財產,這也應該是丈夫掙錢來留,你有多大本事就給孩子留多少,拿岳父岳母的錢來做這種事情怕是不合道理。再說了,錢財乃身外之物,生不帶來死不帶走的,愛人沒了要那麼多錢空守著有何用呢。
對於方女士調整第一順位監護人這件事,小編覺得她肯定有自己的考量,不管這生命還有多少年,都有選擇自己生活質量的權力,並且房子賣的也是自己的,為什麼不可以呢。為人母親,相信方女士也在孩子的問題上有所考慮,彌留之際丈夫的言行才是讓方女士傷心要換監護人的根本原因。
有網友也表示,「這丈夫不幫著妻子積極治療,難道還要剝奪她最後的尊嚴讓她最後一段路也這麼凄涼嘛」。也有網友覺得,「用四套房子來養一個孩子應該是綽綽有餘了吧,這樣的言辭太傷人了」。
小編也覺得,既然法律上有這樣的規定,大家就應該用法律的武器來保障自己的權力。也祝願各位都能平安健康,夫妻和睦,少些嫌隙,可以一起走到白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