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時陪嫁5套房!婚後想「賣房看病」卻遭丈夫反對,她用一招「給自己鋪後路」丈夫後悔莫及


面對重病,賣一套房子也不是多大的損失啊,況且還是人家女方的婚前財產。要說給孩子留財產,這也應該是丈夫掙錢來留,你有多大本事就給孩子留多少,拿岳父岳母的錢來做這種事情怕是不合道理。再說了,錢財乃身外之物,生不帶來死不帶走的,愛人沒了要那麼多錢空守著有何用呢。

對於方女士調整第一順位監護人這件事,小編覺得她肯定有自己的考量,不管這生命還有多少年,都有選擇自己生活質量的權力,並且房子賣的也是自己的,為什麼不可以呢。為人母親,相信方女士也在孩子的問題上有所考慮,彌留之際丈夫的言行才是讓方女士傷心要換監護人的根本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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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網友也表示,「這丈夫不幫著妻子積極治療,難道還要剝奪她最後的尊嚴讓她最後一段路也這麼凄涼嘛」。也有網友覺得,「用四套房子來養一個孩子應該是綽綽有餘了吧,這樣的言辭太傷人了」。

小編也覺得,既然法律上有這樣的規定,大家就應該用法律的武器來保障自己的權力。也祝願各位都能平安健康,夫妻和睦,少些嫌隙,可以一起走到白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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